学习文史和联谊委员会
1、负责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专委会委员视察、考察、调研等活动的组织、服务和秘书工作;
3、负责本专委会草拟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4、负责组织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人民政协理论;
5、收集、研究、反映委员意见、建议,组织委员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和信息。
6、负责文史资料的征集、编辑和出版工作;
7、团结和联系各族各界人士,特别是台港澳侨方面人士,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8、负责专委会地区性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
9、联系有关部门,密切与省政协专委会、县(特区、区)政协专委会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合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