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召开机关党组会议传达杨宏远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批示精神
4月22日,市政协召开机关党组会议,主要传达市政协主席杨宏远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批示精神。市政协秘书长、党组书记江胜东主持会议,市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张林青、吕选俊、骆科用、张金黔参加会议,市政协研究室主任安开华,市政协副调研员敖其友列席会议。
为全面做好市政协落实相关工作,杨宏远批示:关于机关的作风和监督执纪、问责主体责任的落实,要作为党的建设和机关作风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落实好教育主体、责任主体、落实主体的责任。要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布置,发好“安民告示”,确保政协有一个好的作风和形象。
会议要求,机关党组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杨宏远主席的批示精神,认真学习第一纪工委的监督责任实施办法,通过学习,把精神落实到各种工作之中。机关党组班子成员要按照批示精神和文件精神,进一步抓好分管科室的教育主体、责任主体、落实主体等责任落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提高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同时由张林青、张金黔牵头,做好考核制度的完善,内控制度的修订以及实施办法的细化工作。
会议还讨论了市政协稿件稿酬完善方案,机关人员培训安排事宜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