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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务今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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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务今昔

龚兴让

家家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在日常生活中是每天不能缺少的。先辈人有句老话“珍馐美味,盐为首位”。此外每户人家按季节做的腌制品如卤腐、豆豉、酱、糟辣椒、腌菜,广大农村群众逢年过节腌肉、腌菜,需用食盐数量就更庞大了。过去,盐税收入几乎占国家税收总额之半,历代统治者极为重视。根据历史记载,他们把盐政当作行政设施的基本政策制定计划,设置专门机构从事管理。

一九四○年至临近解放,将近十年,我在郎岱、兴仁、盘县等地工作,现将情况叙述如下:

贵州原属川盐销区,历来运销四川出产的井盐。到临近解放时,因产、销情况紧张,才由云南运进部分白盐供应。

川盐运销贵州,途远任重,劳民耗资,为整顿盐务将川盐规定为“官运商销”,划分供销制度为仁、綦、涪、永四岸。

仁岸:由仁怀、赤水进口,运销贵州铜仁、沿河、江口、玉屏诸县。

綦岸:由綦江、松坎进口,运销贵州遵义、桐梓、习水各县。

涪岸:由涪州、万县出口,转运四川的酉阳、秀山、黔江、彭水和贵州的思南、印江、三都各县甚至远运到云南昭通、东川、曲靖、镇雄等县。

永岸:由四川纳溪、叙永出口,运销贵州的毕节、水城、盘县、兴义各县。

当时限于交通条件,运输除少数水道可以借助船运外,陆路全靠人背马驮,这种运输方式,不仅人、畜很苦,运费也高。旧社会,做生意买卖,目的在赚钱,所谓一本万利不为贪,赔本生意谁也不干。所以采取的办法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这就叫做“盐盘盐”,具体的办法是:运费由盐巴本身来解决,凡背盐的人、驮盐的马沿途吃用的伙食、草料,都出在盐巴身上。以“永岸”为例:在产地出厂的盐巴每包是182斤;运到纳溪就改为“河包”,每包就只有l40斤了;再由这里转到永宁,折至贵州毕节、水城,最后到盘县每包就只为120斤,甚至只有97斤(沿途耽误时间长或被雨水溶化了),以致盐价忽涨忽跌、或高或低,吃亏的还是吃盐巴的老百姓。

一九四○年──—九四一年,我在郎岱县府担任第二科科长,正值抗日战争时期。食盐供应很紧张,政府为避免拥挤、抢购、黑市买卖等现象,实行“计口售盐”,“官督商销”,在第二科下面成立“食盐监销委员会”,以县府第二科科长兼任主任委员,地方士绅七至九人为委员,负责监督执行。经销方面的组织叫“食盐代销店”,负责的经理是梁树海。由政府统一印发“购盐证”。注明购盐户姓名、人口、每月供应盐斤数量,按月或分期购买。供应数量分两种:一为平时用盐,一为特种用盐(季度及年关用盐)。供应标准是根据“不咸不淡,日食四钱半”核计的。年关季节用盐灵活性较大,这也是为了照顾经销单位应付方便的权宜措施。    

“计口售盐”在郎岱实行初期,各方面的抵触情绪很大,旧政府曾接到不少的匿名信或在街头巷尾张贴匿名揭帖,也只是作了些解释工作,不了了之而已。一九四二年夏,我由郎岱转任兴仁县府财政科,兴仁未实行“计口售盐”,但同样实行“官督商销”,这时由于局势紧张,为便于统治,贵阳成立盐务总号,由刘熙乙任经理。在交通方便的城市建立营业处。盘县建立营业处,兴仁是指定在盘县领运销售的县份。盐额由营业处按各县需要量配售。“官督商销”变成“官督商运商销”,由总号按政府指定岸口办理领运手续,直接运存各营业处官盐仓库储存、分配、承销。兴仁代销店在开展业务方面的资金来源是采取聚股,以张相宜、霍禄勤的股金较大,其他如杨纯夫、杨景周等都有聚资,由他们操纵市场。兴仁全县十几个乡镇都设有分销店。但他们领得的食盐,除了以少数点缀市场应景,美其名曰保证供应,其实大多数都被变相卖黑市,又有谁来关心老百姓的疾苦。

旧社会,物价随时在波动,食盐也不例外。可是,每到有消息要提价时,代销店就“炉火兴旺”了。应付上级有关单位(如监销机构等)要先提一份;各有关系的乡、镇及代销店要抢先进一批待价而沽;亲戚、朋友不应付也不近人情,也要照顾,这就是所谓的“有福同享,利益均沾”。

当时总揽全省盐政大权的是贵阳的总号──永一号、刘熙乙任经理。盘县成立盐业营业处,由王慕尧任经理,在盘县经理盐务十年,可谓是名利双收。营业处以下有乡、镇代销分店与公卖摊,城里原来有组织的谢陶然、宋逸凝、任泽长、宋学贤等集资合营的代销店,还在水塘、老厂、鸡场坪、土城等地分别设立分销店,承销全县食盐,乡场有些另售摊还要向他们领盐运销。到一九四二年,因战局影响,孔祥熙所领导的贸易公司及大业公司的魔爪已打入贵州,并由云南引进出产的白盐(泡盐)。业务扩大了,争相插手盐务的人也大有增加,区乡商绅李佩芬、龚纯斋、董荣富等争相染指,组织同德、义成等盐号及区乡代销摊点,并纷纷请求盐务局批准到营业处官仓领盐运销,弄得盐巴供销一片混乱,一直到解放前夕,无法收拾。

顶混乱的要算一九四七年至一九四八年这段时间。当时盐务虽有盐务局、营业处主管,但作为一县行政职能机关的县政府,有监督的责任,财政科对营业处也经常离不了联系、接触,明显说食盐提价,分别提取盐额的好处也少不了政府部门的份,在时局日趋紧张的时候已成公开的秘密。县政府各科室人员也妄图染指,弄得下不了台硬把盐额的担数拿出来分摊,才平息了纠纷。地方权势只要有钱、有地位也竞相向营业处抢购囤积居奇,盘县一个豪绅个人一次就开得盐条一百多担。甚至不择手段,把黑手竞伸到普安、晴隆、贞丰、兴仁各县,托请当地权势到各县政府印领,到盘县划得运单,直接到曲靖领取云南“筒盐”,分到各地、高价转手倒卖,弄得穷苦百姓无盐淡食,奸商豪绅却腰缠万贯,盖起高楼大厦,享福、享乐真是神通广大、魔手遮天。临近解放的一九四九年冬,安顺盐局张某抢运两车川盐到盘县管驿坡推销,定价大洋十一元一担,不一刻就卖出了好几担,不料竟惹怒了一些惹事生非的恶少,围起车子抢购,无法应付,将车子开到县政府,请求处理。

接近解放,旧币不断贬值,物价一日数变,盐价亦随之陡涨。当时牌价也只是旧币七十一万左右一担。就是加点手续费,充其量也不过八十万元左右一担。但到一九四九年城内竞涨至三百万元以上一担。解放初期,川盐脱销、云南富源至盘县一带,土匪出没于公路沿线骚扰,滇盐无法运入、加之奸商操纵,食盐每担价竞高达滇洋(银元小洋)百元。“有土皆豪,无商不奸”,信然!

解放后,为了改善广大群众生活,党和政府对生活必需品的食盐给予极大的关怀:首先实行盐、糖、烟、酒公卖,成立专卖机构,县成立有盐业公司;其次划分供销区域,如盘县划为云南“筒盐”销区,对食盐质量不断改进,如因筒盐缺碘,加工成加碘食盐供应;三是为保证供应,稳定盐价,食盐经营亏损由国家补贴,销售利润,价格按国家规定执行。“斗米斤盐”,“淡食”的苦难历史随着解放而结束。

在旧社会,食盐这样一项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大事,不管是采取“官督商销”也好,“官运商销”也好,由于恶风陋习,总是愈统愈乱。法愈严,弊愈深。历代主管盐务的达官显贵,一朝权在手,哪一个摆脱得了谋取私利?贪赃枉法行为层出不穷。一个曾在盐务局担任划盐条的职员,因与盐商有勾结,在调离盘县时仅金戒指就是一大串,用麻索围成圈系在腰间就不难看出。地位高的人,卸任后哪一个不是“满载而归”。

在人背马驮的运输条件下,所谓“盐盘盐”,卖劳力的人只能勉强维持生活。由于各岸水陆路线有长短;沿途店站有多少;运盐情况有繁简。如果因季节、气候的影响,路滑难行,拖延了运行时间;或在水运当中遇到洪水暴发、滩险水急,往往发生落水死亡事故。此外,一张运单的盐额,有时要几十个背夫才能运走。如果在中途有一二人生病,其余的人马要停留下来等待(按规定盐、引同行),时间久了,人畜只够糊口、甚至亏空,加之盗匪横行,如被盗窃就更是一言难尽了。罚款、赔偿损失。一时无力偿还则长期以劳役抵补等等,劳苦终日,连饱饭都吃不上,还要连累妻儿挨冷受饿。竞从未闻主管部门有任何抚恤、救济一类措施。旧社会只求自己发财,不管别人死活的丧天害理行为、真是惨无人道,言之使人痛心,写下来不失为旧社会一篇“盐业惨史”。相反,在混乱的年代,不少混水摸鱼的投机商,都不同程度的置田产,建高楼大厦、享福享乐,值得下一代人引为殷鉴。谨就记忆所及,据实记述,以供参考。如有遗漏、谬误,诚恳接受指正、批评。

(选自《六盘水文史资料》第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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